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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时间:2022-04-14 13:00:49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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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现将组织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设立下列奖项:

自然科学奖;

技术发明奖;

科学技术进步奖;

青年科学奖。

前三类由教育厅提名,青年科学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

二、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我校。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 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申报工作程序及时间点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推选单位优秀项目进行申报,并注意时间节点:

拟申报项目请相关单位在4月15日前将相关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至人力资源与发展规划处联系人邮箱人力资源与发展规划处将根据汇总表信息统一发放“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15日后的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提名号和验证码(系统登录信息),申请人可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通用项目校内形审:4月30日前提交提名书初稿(提名书和附件材料,无需装订),学校进行形式审查。

(三)通用项目材料提交:5月20日前,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在线填报;5月25日前,报送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四)专用项目按照教育部要求报送。

联系人:张淼     联系方式:0354-3996509

邮箱:373165318@qq.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docx

附件5: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docx

附件6: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docx

附件8:回避专家申请表.docx

附件7: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docx

附件8:回避专家申请表.docx



人力资源与发展规划处

2022年414